--> 產業動態
分享物件:
公設比 台灣特別高 2014/10/24

大台北建案公設比頻創新高引民怨,世界多國公設比計入房價,除了台灣,香港、中國大陸也有,只是名稱不同,但台灣占比特別高;若以台北市新建案平均每坪房價單價93萬元,推案平均公設比達34.5%計算,等於其中有32萬元在買公設,如果民眾買卅坪房子,等於花960萬元買公設。

瑞普國際副總蘇瑞強表示,香港近來也因建案公設比達20~30%,引起民眾反彈,港府並希望開發商儘量以使用面積出售。

以美國為例,大師房屋總經理陳建慶表示,美國買賣房子,對於游泳池等公共設施,會另外在產權上附註說明,但不列入計價,買賣雙方均以實際室內坪數作為計價標準。

他表示,澳洲、日本也一樣,其中日本認為陽台是逃生的平台,規定建案必須在陽台設置逃生孔,並非住宅使用,因此連陽台也不計價,不過,日本對陽台嚴格禁止外推,否則觸犯公共危險罪,因此也沒有人把陽台外推出去擴大住宅使用面積。

華人社會中,除了新加坡住宅以使用面積計價外,兩岸三地包括香港、中國大陸的社區公共設施都登計在產權內,並合併出售給賣方。

香港人以「發水率」稱呼公設比,政府並沒明文規定比率;早年公設占比較低,但這幾年已升高到20~30%,由於香港房價高,不少民眾對此不滿,也引發港府重視。

中國大陸建案的公共設施也出售,當地將公設比稱為「得房率」,各城市、各建案不一定,大多在90%至70%,也就是我們公設比的10~30%,比台灣還是低一些。

房地產學者莊孟翰表示,國外雖沒有公設比,但仍是把建案營造成本平均分攤到實際可出售的面積,也就是使用面積,公設也不是用送的;只是我國習慣用公設比,容易讓民眾有單價較低的錯覺。

?

營建署:公設登記後可買賣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基於保障民眾權利,因此住宅大樓公共設施現在都登記在住戶名下,由於登記之後屬私人財產,可以自由買賣,因此建商也能出售。

營建署表示,到底公共設施該不該登記,如何登記,這幾年一直有檢討聲音,目前也已取消露台、雨遮等登記,但登記與否,對民眾而言,各有利弊,公共設施如果不登記,放在建商名下,日後往往衍生很多糾紛。

對於業者認為建築法規不當造成公設比節節升高,營建署表示,對於業界意見,營建署會了解討論。

但台北大學不動產系教授彭建文對營建署的說法表示,法律對公設比雖沒有規定上限,但面對建案公設比節節上升,營建署除對相關法令進行檢討,更應要求建商、業者提供更充份的資訊,並落實,讓民眾了解到底買了什麼。

JPG


許多大型建案在廣告看板上會載明公設比,以「低公設」的推案更會詳列數字;其中,台北市建案公設比最高,市民居住面積嚴重縮水,卻要負擔高額公共設施空間的費用,引發不少民怨。 記者胡經周/攝影
{聯合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