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將繳房屋稅 減輕負擔掌握這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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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 經濟日報

5月是房屋稅開徵月,信義代書提醒,今年有二大變動,一是房屋現值在10萬1千到10萬8千元間可免徵房屋稅,老舊房屋及小套房將受惠,新規定適用於2017年房屋稅開徵的案件;二是台北市政府宣布7月起適用新房屋標準價格,2014年7月以後完工的住宅負擔減輕,2001年7月1日以後完工的高級住宅則會增加稅額負擔,但適用於明年度的房屋稅。

信義房屋代書林以德表示,過去住家房屋現值需在10萬元以下才可免徵房屋稅,但目前各縣市已陸續公告放寬門檻調整為10萬1千到10萬8千元不等,新免徵規定適用於2017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對於一些老舊房屋或是小套房等小坪數的房屋可提早一、兩年享受免稅優惠,每戶每年可省下稅金約1200多元左右,估計各縣市受惠戶數可能從數百戶到數千戶不等,符合新免徵規定的房屋,稅捐處將主動辦理免徵,並通知屋主,民眾不用擔心。

台北市政府公告,將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重新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作為評定房屋現值及課徵房屋稅、契稅的依據。林以德分析,2014年7月以後完工的住宅房屋稅負擔將減輕,2001年7月1日以後完工的高級住宅則會增加稅額,7月實施後適用於明年度房屋稅。

想減輕房屋稅負擔,林以德建議民眾可把握以下重點:

一、掌握時間及早申請適用較低稅率。房屋稅是按月課徵,房屋如果已改為自住使用時,記得立即申請按1.2%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二、購買中古屋應注意前手房屋稅單適用稅率。

三、經合法登記的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的自有房屋,房屋稅依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

四、自用地下室停車位免徵房屋稅。

五、供公共通行的騎樓免徵房屋稅。

林以德提醒,4月底起陸續收到房屋稅單後,記得自行核對稅單上的納稅人名稱、房屋坐落地址及課稅內容是否正確無誤,如有錯誤或疑問,可直接撥打稅單右下角電話洽詢經辦人,如於開徵期間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時,皆可向所屬各稅捐分處申請補發,繳納期間為今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提醒納稅人依限期繳稅,逾期會產生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