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還是很高… 僅6縣市屬合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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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 工商時報

內政部營建署昨(1)日公布第一季全國實價登錄住宅類統計,共有1萬8,197筆交易案,較前一季減少4,600件。至於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08倍,其中,台北市要不吃不喝15年才能購屋,新北市也要12.75年,是房價負擔較重的地區。

營建署指出,全國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的等級,其中貸款負擔率37.25%,較上一季減少0.33個百分點、較去年同季減少0.79個百分點。

全國房價所得比略為減少至9.08倍,其中,基隆市、台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等6個縣市,房價在合理負擔等級;台中市、新竹縣、新竹市、桃園市等10個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則略低。

至於雙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則屬於過低等級,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倍,一般民眾不吃不喝15年才有能力購屋,新北市則為12.75倍。

營建署分析表示,長期而言,全國房價負擔能力自民國100年第一季開始,就由合理可負擔等級轉為略低等級。

台北市自民國99年第二季開始,房價負擔能力進入過低等級,新北市也自民國102年第一季開始從偏低轉為過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