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坪數

 

使用坪數

這也是常見的促銷用語,不過「使用坪數」與「產權坪數」之間的差距有時相當的大,因為通常所稱之使用坪數係包括頂樓、一樓或天井之增建,甚至亦有涵蓋防火巷的佔用在內。而在虛灌坪數之後概以使用坪數稱之,如此,在當前以坪數為計價單位的交易習慣中,價差便十分可觀。

在寸土寸金的高房價時代,花費鉅資所買到的房子,您知道有多少的「虛坪」呢?這些「看得到卻用不著」的房屋虛坪,要花費消費者多少的代價呢?
消基會指出,房價愈高的時候,虛坪問題亦顯嚴重。民國64 年時,房屋的坪數計算沒有列入陽台、屋簷等,房子幾乎就是算「實際坪數」,沒有虛坪的問題,隨著屋價的高漲,建商計算坪數時,開始算計,於是屋簷、陽台、雨遮(或稱雨被,亦即遮雨棚),甚至滴雨坪、車道(未買車位亦需持分)等計算到房屋坪數時,不合理情形漸漸顯現。
說起來,公共設施、附屬建物「灌入」坪數計算,對消費者的影響是大的!檢視現在推出的建物,宣稱40~50 坪,往往公設就先佔去30%以上,再扣除附屬建物的部分,實際能住的只剩下25~35 坪,消費者還是花錢買了15 坪使用不到的坪數,若以一坪50 萬計算,這些看得到卻用不著的坪數,消費者必須花費750 萬元的代價!
什麼是虛坪?目前的面積計算是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消費者所購買的「房屋面積」包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用部分面積(即公設);而虛坪就是指地政機關登記的上述面積中除了主建物以外的設施或空間面積,大致可分列如下:
一、 地上層:
   安全梯間、梯廳、電梯間、樓梯、雨遮、機房、通道、屋頂突出物、管理委員會使用的空間、
   管理員室、娛樂康樂室、大門廳…等。
二、 地下層:
   配電室、蓄水池、水箱、空調室、停車空間以外之車道及其他空間、機車停車位、儲藏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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