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注意事項

 

一.雙方價格斡旋成功後,迅速安排簽約,安排簽約同時雙方經紀人應負責事項如下:

賣方
買方

1.負責聯絡代書,及買方經紀人、客戶確認簽約時間、地點。

2.安排中華輻射作偵測。

3.通知客戶應準備之文件。

4. 撰寫客戶見證函、不動產安檢報告書、售後服務卡。

1.通知客戶準備之文件、金額及簽約時間、地點。

2.準備售後服務證明書。

3.撰寫客戶見證函。

4.請秘書準備收據。

二.簽約後仍須與客戶保持聯繫,隨時報告代書作業進度,以免客戶產生不必要之疑慮。
三.地政士(代書)的任聘
依慣例是由買方聘任且負擔代書費用,倘若雙方另有協議,則從其協議,若買屋過程透過仲介公司,慣例上亦是由買方負擔代書費用。
收費狀況,買賣過戶代書費每件約1萬至1萬2千元(土地一筆、建物一筆為一件),另外辦理貸款業務則設定代書費每件4千元(設定一個順位為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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