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應備文件及流程
應備證件及買賣過戶流程
買 方 □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證件正本 □印章
賣 方

□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證件正本/戶口名簿(增值稅自用) □土地權狀正本/建物權狀正本
□印鑑證明一份(一年以內) □印鑑章 □最近一期房屋稅、地價稅單
□銀行貸款最近一期繳款單及餘額證明 □授權書〈所有權人不克親簽時〉

*清償債務(抵押權塗銷)應備文件:
□債務清償證明書一份 □他項權利證明書一份
□印鑑證明、身分證影本

流程
1.簽約
2.用印
3.完稅

4.過戶、交屋

買 方 【付第一期款】
身分證及第二證件
印 章
【付第二期款】
印章
【付第三期款】
繳契稅
【付尾款】
代償賣方貸款、結算
代書費領新所有權狀
賣 方 【收第一期款】
土地、建物權狀正本
貸款餘額證明
身分證印章及第二證件
存摺封面影本(履保結案用)
【收第二期款】
印鑑證明、印鑑章
房屋、地價稅單
戶口名簿(增值稅自用)
【收第三期款】
繳增值稅
繳隨案課徵-
房屋稅
領尾款
點交房地予買方並結算
各項費用(地價房屋水
電瓦斯、管理費單據)
備註 權狀由代書保管 買方貸款申請
雙方證件備齊代書辦理
買方貸款對保
手續完成
貸款由三方會同撥款
買賣交易完成
應負擔費用
買方
賣方
費用名稱
金額(元)
備註
費用名稱
金額(元)
備註
□簽約手續費 1000   □簽約手續費 1000  
□買賣過戶登記 12000 土地每增加一筆加收1000元、建物每增加一棟加收3000元,另每增加一登記名義人,多一筆(棟)加收1000 元 □抵押權塗銷費 2500 每增加一筆
(棟)加收500
□抵押設定 5000 土地建物每增加一筆
加1/4
□土地增值稅 自用10﹪
一般20-﹪-40﹪
依漲價總額
□契稅 6﹪ 依房屋評定現值 □房屋地價稅   交屋前
□印花稅 0.1﹪ 土地現值+房屋現值 □水電瓦斯管理費   交屋前
□買賣登記規費 0.1﹪ 土地現值+房屋現值 □代辦自用增值稅 2000 元  
□抵押設定規費 0.1﹪ 依設定金額 □財產交易所得稅 申報方式有二種:(二擇一)
第一種:依「實際買賣價格」
第二種:依「財政部申報標準」
□申請謄本   依收據 ※ 賣方於交屋前遷出戶籍及公司登記
※ 買方應於9 月22 日前遷入戶籍,並向稅捐處申請
地價稅自用,始可享受優惠稅率。
□火險地震險   依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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