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標示及權利範圍:坐落、基地面積、權利範圍。
2.權利種類:
A.所有權。
B.他項權利。
3.所有權人及其住址
4.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
A.是否有依慣例使用之現況:共有土地有無分管協議及其協議內容。
B.有無出租或占用情形?
5.土地使用管制內容
A.以主管機關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證明為準,若主管機關未明確記載則說明之。
B.法定建蔽率。
C.法定容積率。
D.開發方式限制
如都市計畫說明書有附帶規定以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者,應一併敘明。
6.土地權利登記狀態
A.有無他項權利之設定情形?
如:設定抵押權、地上權、典權、地役權及永佃權,詳如附登記簿謄本。
B.有無限制登記情形?
如: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及其他禁 止處分之登記,詳如附登記簿謄本。
7.重要交易條件
A.交易種類:買賣(互易)。
B.交易價金。
C.付款方式。
D.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稅額為預估值即可,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繳款書為準。
a.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代書費、印花稅、登記規費、公證費。
b.負擔方式:由買賣雙方另以契約約定。
E、他項權利及限制登記之處理方式(如無,則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