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大翻修 事業概要門檻升至2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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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 經濟日報

內政部今部務會報通過都更條例修正案,對大法官宣告違憲部分,事業概要同意門檻從現行十分之一拉高到二分之一,也增訂事業計畫核定前應舉辦聽證,盼能落實正當行政程序,以利後續都更進行。

對於原條文事業概要十分之一的同意比例過低、未舉辦聽證會讓所有權人參與等大法官宣告違憲部分,內政部基於精進爭議處理、簡明都更程序以及協助更新整合等原則,將事業概要同意門檻由現行十分之一提高至二分之一;並增訂主管機關於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前,除已無爭議者,均應舉辦聽證。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說明,聽證會可針對爭議點讓雙方提出論辯,並留下會議記錄、提至審議會做出決定;可給予權利相關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完備程序。